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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慰问困难职工的通知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6-12-15 09:25:36 点击数:

关于2016年慰问困难职工的通知

为充分体现学校党委关注民生、切实维护职工利益,将送温暖工程落到实处,最大限度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,将党委的关怀送到教职工的心中,校工会将会同有关部门于年底进行走访慰问困难职工,根据长春市总工会《关于定期生活救助的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具体办法如下:

一、慰问对象

学校在职困难教职工(含大集体人员)

二、慰问条件

1.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,生活非常困难。

2.职工当年家庭遭遇特大意外灾害。

3.职工或职工直系家属患重大疾病,需要长期治疗(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及相关证明材料)。重大疾病共有九大类:急性心肌梗塞;脑出血、脑梗塞发生瘫痪;恶性肿瘤;慢性肾衰竭(尿毒症);重要器官移植;白血病;肝硬化、肝腹水;三度以上(含三度)烧、烫伤;截瘫。

4.丧偶,且子女未满18岁。

5.其他不可预测原因至困。

三、推荐方法

困难职工由所在单位分工会根据职工实际生活状况,参考以上条件进行确认,上报校工会审批。职工需填写《吉林财经大学困难职工审批表》,于12月 16日下班前报校工会统一审核。

附:《吉林财经大学困难职工审批表》

吉林财经大学工会  2016年12月6日

吉林财经大学困难职工审批表

单位: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

姓 名

性 别

民 族

政治面貌

身份证号

电话

婚姻

状况

健康状况

住房

类别

参加工

作时间

家庭详细 住 址

本人月收 入

家庭年度

总收入

家庭人口

家庭月

人均收入

姓名

关系

性别

身 份 证 号

健 康

状 况

月收入

身 份

致困原因

职工所在部门意见

(盖章)

校工会意见(盖章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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