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2日上午,我校工会在综合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工会委员会委员、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,讨论通过了依据《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制定的《关于我校工会会员结婚、生育、住院、去世慰问支出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我校分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具体实施办法》。学校工会委员会各位委员和各代表组组长参加了会议。由校工会主席刘光和主持会议。
会上,工会主席刘光和对《关于我校工会会员结婚、生育、住院、去世慰问支出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我校分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具体实施办法》进行了说明。
参加会议的同志纷纷发言,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。大家表示实施办法明确具体,具有可操作性。
最后与会代表举手表决,全票通过实施办法,办法自2018年2月13日起开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