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下发《关于我校工会会员结婚、生育、住院、去世慰问支出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我校分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具体实施办法》的
通知
各单位:
依据《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校工会制定了《关于我校工会会员结婚、生育、住院、去世慰问支出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我校分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具体实施办法》。经工会委员会委员、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,现将办法下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执行。
吉林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
2018年3月22日
关于我校工会会员结婚、生育、住院、
去世慰问支出实施办法
根据《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对我校工会会员结婚、生育、住院、去世慰问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享受学校慰问的范围
享受慰问的对象为我校全体工会会员。
二、慰问支出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。
三、慰问标准
(一)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给予500元慰问金,每年只享受一次。跨年度住院报销以出院日期为准。
(二)工会会员去世时,给予2000元慰问金。
(三)工会会员直系亲属(指工会会员本人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去世时,给予500元慰问金。
(四)工会会员符合法律政策的结婚、生育时,给予500元慰问金。
四、慰问审批程序
由会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《吉林财经大学工会会员慰问支出明细》,(一式两份),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,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,报学校工会主席签字后,由各单位领取、发放慰问金。
五、上述慰问金由校工会委员会经费支出。
六、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,自2018年2月13日起执行。
附件:《吉林财经大学工会会员慰问支出明细》
校工会
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
附件: 吉林财经大学工会会员慰问支出明细 |
单位: | | | | 年 | 月 日 |
会员姓名 | | 性别 | | 年龄 | |
慰问项目 | 结婚( ) | 生育( ) | 生病住院( ) | 会员去世 ( ) | 会员直系亲属去世( ) |
金额(元) | 500 | 500 | 500 | 2000 | 500 |
单位 负责人 签字 | | 分工会主席 签字 | | 校工会 主席签字 | |
简 要 情 况 说 明 | 所在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|
注:明细一式两份。一份工会留存,一份报销使用。
关于我校分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
具体实施办法
根据《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对我校分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分工会可以组织会员春游秋游,应当日往返,不得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。每年只可组织一次。
二、分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如有需要,可安排工作餐、开支门票、交通费等,每人不超过200元。具体说明如下:
(一)分工会组织春游秋游需提前制定方案,明确说明参加人数、预算、目的地,由单位负责人和分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报学校工会批准后方可执行,方案一式两份。一份工会留存,一份报销使用。
(二)工作餐、门票、交通费等各项费用需开具正式发票。
(三)交通费用如使用校外交通工具须有协议,校内交通工具须有行程单。
(四)工作餐只安排一次,每人不超过30元。
(五)报销时要附上由实际参加人签字的签到表。
(六)支出额度1000元以内现金支付,支出额度超过1000元转帐支付。
三、上述支出由各部门分工会经费支出。
四、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,自2018年2月13日起执行。
附件: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
校工会
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
附件: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
1、八达岭-十三陵
2、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
3、五台山,
4、太湖
5、普陀山
6、黄山
7、九华山
8、武夷山
9、庐山
10、泰山
11、嵩山
12、武当山
13、武陵源(张家界)
14、白云山
15、桂林漓江
16、三亚热带海滨
17、峨眉山-乐山大佛
18、九寨沟-黄龙
19、黄果树
20、西双版纳
21、华山
吉林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印发